各部门(单位):
假期期间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的教职工,请务必于2月10日携带手续齐全的报销单到财务处(夏家河校区)办理报销业务。
逾期未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的教职工,请持卡人先自行还款,未及时办理报销还款业务所产生的银行逾期还款滞纳金由持卡人承担。
财务处
2015年1月14日